5元原子筆扮派克筆寄失 郵局前職員涉騙45萬賠償
發布時間: 2016/10/26 12:55
最後更新: 2016/10/26 20:11
郵政局前客戶服務員涉利用局方漏洞,與兩名舊同學合作,3年內訛稱寄出逾3,000封掛號信件到巴基斯坦等偏遠國家,令當中一半寄失,訛稱遺失的是價值460至500元的派克筆(Parker Pen),實際上是價值5元的原子筆,最終獲取逾45萬元的賠償,3人今於區域法院承認1項串謀欺詐罪,還押周五判刑。
3名被告分別為任職香港郵政客戶服務員的首被告陳嘉祐(31歲),及陳的兩名公開大學的舊同學曹碩恒(31歲)及伍俊諺(33歲)。
辯方求情指,3被告均願意全數歸還所得款項,即每人約15萬元,當中曹因貪心而犯案,而伍則因曾患癌,擔心復發及欲賺快錢而犯案。而陳的代表律師則指,陳因祖母去世及相戀十多年的女友分手,多重壓力下才走上歪路,一度要求法官考慮判處社會服務令,但法官拒絕,並明言判監為唯一選擇,他又認為陳於案中為領導角色,處心積慮犯案。
案情透露,市民於香港郵政局投寄掛號信件,如有遺失每封郵件最高可獲320元賠償及郵費。於2012年某日至2015年5月20日期間,曹、伍二人以Mr Cho、Mr Ng及Mr Choi名義,於香港郵政以郵寄3,039封掛號郵件往巴基斯坦、菲律賓、印度、意大利、英國及科威特,其中1,614封郵件因無法追查,被列為遺失郵件,局方通知曹、伍兩人可填妥索取賠償回條後作出賠償。
局方其後共收到1,531張回條,每張索償最高320元賠償及郵費,並附上虛假發票,顯示以單價460至500元售出逾萬支派克筆(Parker Pen),局方最終批出共逾45萬元賠償予兩被告。期間3名被告曾會面,探討如何偽造發票支持申索,曹更指「一枝原子筆只值港幣5元,但賠償額為300多元,利潤幅度比iPhone大」,三人更探討以「易網遞」郵寄貨品的可能,因賠償額高達1,000元。廉署其後拘捕3被告,警誡下陳承認,曹、伍所郵寄的並非派克筆,而是價值遠少於320元的原子筆,相關的發票則由陳偽造等,相關款項會由3人瓜分。